上海海事疫情防控船舶管理(上海海事局最新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9阅读次数:27

上海市小型客运船舶运输管理办法

本市通航水域内小型客运船舶的运输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载客12人以下的客运船舶为小型客运船舶。第三条 (管理部门)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小型客运船舶运输经营的行政主管部门,并负责黄浦、徐汇、长宁、静安、普陀、虹口、杨浦等中心城区以及跨区小型客运船舶运输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一)经营水路运输申请书;(二)组织机构业务章程和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三)具备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以个体工商户组织形式经营小型客运船舶运输的,不须提交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业务章程,但应当提交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第一条 为了加强乡镇船舶的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郊县的乡镇企业、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所有的各类船舶(以下简称乡镇船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管理职能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负责在上海市沿海海域和港口实施一系列水上安全和环境保护法规,如《海上交通安全法》、《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以及《船员条例》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的主要职责包括:执行国家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法规,制定并监督本地区相关管理规定。这涵盖了船舶和内河船舶的管理,确保航行安全和水域环境保护。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船员、引航员的培训、考试发证,以及相关证书和注册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内的船员管理工作;负责规定区域内的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管理、航标管理、港口航道测绘、岸台通信等工作。

洋山港海事处海事监管与服务

1、洋山港海事处通过实施重预控、强现场、保重点的策略,构建了一套立体化监管体系。该体系以VTS六站一中心为核心,依托海陆空立体网格化执法,利用海事巡艇、巡逻车和巡航飞机等工具,实现了对洋山海区交通安全的全面预控和应急服务。

2、洋山港海事处的基本情况如下:该机构现有在编职工共计157人,其中154人正常在岗工作,3人为内退员工。除正式编制外,还有106名社会化用工人员。

3、面对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洋山海事处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升前瞻性管理,践行“全国海事一家人、水上监管一盘棋、行政执法一面旗”的理念,致力于“三个服务”,坚守使命,积极创新。他们的目标是推动洋山港海事处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海事监管标准,实现海事管理的现代化和高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