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长如何管理船舶安全体系(船长如何管理船舶安全体系工作)
发布时间:2024-07-11阅读次数:31

航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水平,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相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定。

第六条 航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对船舶及其设备进行有效的维护和保养,为船舶配备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要求的适任船员。 在船舶营运期间,航运公司应当履行安全管理与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确保船舶处于适航或适拖状态,按规定做好货物的积载隔离,对旅客开展安全教育。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遵循“安全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审批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管理体制。第四条 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经费保障,人员到位,设施齐全。

项目部各施工作业队必须把水上施工作业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水上施工作业有关管理规定,各施工船舶及作业点均应由专人负责安全,积极配合项目部安质部门,形成二级安全管理网络,形成全面的安全管理体系,层层落实安全措施,强化安全管理。

修订后的《海上交通安全法》共十章122条,与旧《海上交通安全法》的十二章、54条相比,章节有所缩减,但条款大幅增加,总体而言,新《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新增了8项法律制度,具体是: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

文件中建立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对船舶及其设备进行有效的维护和保养。文件中确立根据船舶的种类、航区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岸基、船岸和船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训练演习。上述所指的文件,即为船舶安全管理所建立的文件化的体系。

船长的职责范围是什么

1、法律分析:船长的安全责任:负责全船执行公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完全熟悉公司SMS;激励所有船员遵守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发布相应的简明命令和指令,如船长常规指令、船长夜航指令等;核查具体要求的遵守情况;定期复查SMS,并向指定人员和岸上管理部门报告其存在的缺陷。

2、船长是负责船舶的指挥、管理和安全的高级职务,职责范围广泛。他们要领导船员团队,确保船舶的运营和维护,同时也需要保证乘客和货物的安全。船长的职责包括以下三个方面:首先,船长需要负责船舶的运营和维护。船长必须了解并掌握船舶驾驶、航行规定、导航知识等技术方面的知识,确保船舶在航行中的顺利进行。

3、船长在执行航次任务时的具体职责是:审批大副编制的货物配载计划,亲自监督危险货物的装卸,严格执行乘员定额和载重线规定,不得超载。开航前,主持航次会议,通知各部门做好航次任务的一切准备。

4、船长:全船的管理与驾驶。大副:在船长领导下,主持甲板部的日常工作,主管货物配载、装卸和甲板部的维护保养工作。二副: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并主管航行设备。三副:在船长、大副的领导下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规定的值班职责、并主管救生、消防设备。

5、在船长的领导下,主持甲板部的日常工作;履行航行值班职责并协助船长搞好安全航行;主管货物的配载、装卸、交接和其他运输管理工作,以及甲板部所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6、船长的职责 一般职责 1 船长为一船之长,依法指挥全体船员,管理全船一切事务,对全船生命财产应负安全责任,船长非因事变或不可抗力,不得变更船舶之预定航程。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其船舶。 2 船长为一船之最高行政长官,又为船东之代表。

船长的具体职责包括哪些

船长在执行航次任务时的具体职责是:审批大副编制的货物配载计划,亲自监督危险货物的装卸,严格执行乘员定额和载重线规定,不得超载。开航前,主持航次会议,通知各部门做好航次任务的一切准备。

法律分析:船长的安全责任:负责全船执行公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完全熟悉公司SMS;激励所有船员遵守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发布相应的简明命令和指令,如船长常规指令、船长夜航指令等;核查具体要求的遵守情况;定期复查SMS,并向指定人员和岸上管理部门报告其存在的缺陷。

大副是船长的主要助手。在船长的领导下,主持甲板部的日常工作;履行航行值班职责并协助船长搞好安全航行;主管货物的配载、装卸、交接和其他运输管理工作,以及甲板部所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