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拆解监督管理制度(船舶拆解实施计划方案)
发布时间:2024-06-22阅读次数:27

船舶修理管理制度的船舶修理进厂的安排及审批办法

凡船舶须进厂、外协的修理项目需由技术部主管接洽、联系修理单位,承修厂家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能力和施工手段,能保证施工质量和修船周期,同时还应具有合法的财务制度以及国家认可的法人代表资格。

各级别修理的计划既原始项目单,均有船舶甲板、轮机部门的负责人在2个月前制订并报技术部。2在实施修理计划前技术部核对编制后的项目单,报请科长经理批准后既确定为正式报修施工项目单。

船舶停航修理进厂前的准备:1船舶修理进厂前必须排除全船所有污油、污水,如需进坞或上台修理时还要做好船舶本身的调水准备工作。2对进厂、进坞或舱内须动用名火作业修理的船舶在进厂施工前,除备留所需燃油外应全部调出燃油。

市船舶维修管理处对船舶修造企业的升级申请应在收齐所须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答复。第十二条 一级船舶修造企业的《船舶修造许可证》每四年审验一级,二级、三级船舶修造企业的《船舶修造许可证》每二年审验一次,四级船舶修造企业及专项修理企业的《船舶修造许可证》每年审验一次。

船舶的各项制度

1、第十九条 海事管理机构根据船舶基本情况、检验发证质量、船舶安全监督管理情况、公司和船舶信用状况、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事故险情记录等信息,建立中国籍船舶综合质量评价制度,对中国籍船舶进行风险分类分级管理。 对外国籍船舶,可参照中国籍船舶综合质量评价制度进行风险分类分级管理。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船舶引航活动,维护国家主权,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适应水上运输和港口生产的需要,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内河和港口从事船舶引航活动适用本规定。

3、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掌握并及时处理本单位存在的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船龄多少年可以享受船舶拆解补贴政策

1、海船比规定的强制报废船龄或单壳油轮限期淘汰时间提前1~10年(含1年、10年)拆解。

2、所拥有的水泥质运输船舶在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在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指定的场所拆解报废。

3、《内河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其中明确,按1000元/总吨的基准,对在2013年10月至2015年期间提前拆解的内河老旧运输船舶进行补助。补助标准根据所拆解的船舶确定,按公式“单船补助金额=补助基数×船舶总吨×船龄系数×船舶类型系数”计算,补助基数为0.15万元。

4、在我国,有35%以上运营船舶船龄超过25年。2010年6月,交通运输部等四部委就落实国务院《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制定了促进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更新的实施方案。因此,我国拆船业在“十二五”发展期间,既有许多发展机遇,也有诸多挑战。

5、法律主观:船报废国家的补贴政策:船舶所有人在完成老旧运输船舶或单壳油轮拆解后新船建造的,可以一次性申请全部补助资金,也可以分两次申请各百分之五十的补助资金。拆解船舶后不新建船舶以及新建船舶总吨小于拆解船舶总吨的,只能申请百分之五十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