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自主管理(船舶管理机构)
发布时间:2024-06-01阅读次数:30

自用船舶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水利局水利局就是水务局,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搞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资源管理,给排水,工程建设,河湖治理保护等。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市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法律分析:船舶归水利局管理。国务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一般是全国河道的主管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是该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国家对河道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由海事管理机构统一监督管理。第二章 建造和航行第六条 购置或者建造的乡镇自用船舶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鼓励使用乡(镇)人民政府无偿提供的图纸建造乡镇自用船舶。

村(居)民委员会按照本办法规定协助做好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海事管理职责的机构(以下简称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所辖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

根据查询相关资料:属于属海事局管理,海事局为交通运输部直属行政机构,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海事局负责行使国家水上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管理和行政执法,并履行交通部安全生产等管理职能。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管理需要可委托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渡口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第五条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渔业船舶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置的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具体实施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

船只管控措施是啥意思

这句话指海警对海上船舶、人员、活动等的管理和控制措施。海警管控措施的实施是为了确保海上活动的安全和秩序。海上环境复杂多变,船舶、人员和活动之间的相互关系需要得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海警通过实施管控措施,可以确保海上活动的规范和有序,防止海上事故和犯罪行为的发生,保障海上安全和稳定。

海上航道管制是指对于航行在海上的船舶进行管理和控制,确保船只之间的安全和相对顺畅的运输,包括领航员指引、交通管制、航道标志管理等。海上航道管制是海上交通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确保海上安全航行的关键。

限船是指针对一个特定区域或一个具体航线对船只的数量进行限制的措施。一般来说,限船的目的是为了控制船只过多造成的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问题,同时能够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减少对港口、码头等设施的过度利用和破坏。

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保护渔港和渔业船舶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渔业生产安全,促进渔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第一条 为加强渔港管理,维护渔港功能,保护渔港设施,加快渔港建设,促进渔业生产和渔区社会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渔港范围内航行、作业、停泊的船舶和进行整治建设、开发利用、科学研究以及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须遵守本条例。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保障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4、第一条 为维护国家领海主权,加强我省沿海港口船舶治安管理,保障海上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安部、交通部、农牧渔业部《关于加强沿海船舶、港口治安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5、第五条 具有历史习惯的两个市、县以上共同生产作业的渔业水域、滩涂,由省或者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组织有关的市或者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共同监督管理。

6、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2009修正)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维护船舶管理市场秩序,保障水路运输安全,促进水路运输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和监督管理活动。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老旧运输船舶管理,优化水路运力结构,提高船舶技术水平,保障水路运输安全,促进水路运输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从事水路运输的海船和河船。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4、严格定义是500吨以上军用的船只,在某些方面中泛指大型可移动武器平台。艇,原意为轻快小船,现一般指小型的船,如游艇、救生艇等。也有习惯上称艇的大船,如潜艇等。但潜艇,不论其吨位大小,习惯上均称艇。

5、AIS的主要功能有:识别船只协助追踪目标简化信息交流提供其它辅助信息以避免碰撞发生。海事执法中发现,部分船舶及船员对于AIS的使用与管理存在一定不足,造成船舶安全隐患的同时,也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船舶引航管理规定(2021修正)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船舶引航活动,维护国家主权,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适应水上运输和港口生产的需要,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内河和港口从事船舶引航活动适用本规定。

2、”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六条:“引航机构应当落实引航安全主体责任,配备必要的设施、装备和人员,建立并实施引航安全管理体系。”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八条:“引航机构应当对引航员进行培训,并保障引航员的休息时间、职业健康、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新修订的《海上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海安法》)于2021年9月1日施行。《海安法》对强制引航的范围作出了规定。同时明确了引航水域、对引航机构和引航员、被引领船舶的规范要求等。

4、无重大船舶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和严重违反船舶及船员管理的违法记录;通过规定的适任考试和评估。

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港口的引航管理,适应港口生产需要,保证船舶航行安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深圳港及其相关水域内的一切引航行为,以及与之有关的法人、团体、船舶和个人。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对全国引航工作实行行业管理。

6、第四条 船舶进出港口或在港内航行、移泊,必须由港务监督指派引航员引航。有关引航的具体事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发的《海港引航工作规定》办理。第五条 船舶抵港后,应即呈报进口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表报,同时交验船舶证书及有关文书,并接受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