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船舶管理资质查询(内河船舶管理资质查询系统)
发布时间:2024-12-05阅读次数:52

长江干线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考试成绩《理论统考》如何查询

内河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考试, 原则上在满足内河船员特殊培训开班条件,船员按相关特殊培训规定要求完成培训,考试时间安排在当期培训计划完成后进行。船员证书再有效审验:⑴适任证书再有效审验培训考试,在满足开班要求后原则上每月1期,具体考试计划结合辖区船员换证需求。

船员适任证书考试成绩一般保留三年,过期后海事局没有信息可以查询。也就是说成绩自动作废。

船员违法记分强制培训考试针对记分卡满15分或证书遗失的船员,每季度举办一期。内河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考试原则上每两个月举行一次,结合辖区船员培训需求可适当调整。

船员条例第十条明确了适任考试是取得适任证书的条件,适任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评估两部分。 第二,关于适任证书调整 “11规则”一个明显变化就是对适任证书进行了调整,在完全、充分履行公约的基础上,科学划分适任证书航区,合理调整船员证书种类,尽量减少我国船员证书数量。 (一)增加了船员任职岗位的种类。

引航员评估计划安排,待理论统考成绩公布后,引航机构向我局船员考试中心递交引航员评估计划申请表,船员考试中心将根据申请制定具体的评估计划并通知相关引航机构。全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统考及考前培训计划待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考试计划公布后我局将另行通知。

高级船员需要最低中专学校2年的学习,然后参加海事局统考,其间要学习GMDSS、雷达两证,高级消防等等。虽然工作环境在海上比陆地上要艰苦一点,但是安全性都是比较高的,而且现在人命比什么都值钱,谁也不会拿人命开玩笑。

2022绍兴内河船舶综合证书怎么办理(内河船舶登记证书)

办证指南需办理《内河船舶综合证书》的船舶所有人可就近到设区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办理新证了。

船员《适任证书》重新签发可以向具有原《适任证书》发证权限的发证机构申请。船员《适任证书》损坏、遗失补发须向原证书签发机关申请证书。持证人在满足下列条件后,可在《适任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年内向具有原《适任证书》发证权限的发证机构申请《适任证书》重新签发。

正面回答船舶技术证书办理流程:受理。到县政务大厅处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经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初步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出具是否受理的书面凭证;审查。由海事科根据核查情况及申报材料提出审查意见;由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决定。

一)《船员适任评估员证书申请表》(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三)近期直边正面2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四)学历教育毕业证复印件;(五)船员适任证书和特殊类型船舶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六)水上服务资历证明;(七)教学资历证明(如需要)。

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关于修改《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的决定

1、第一条,关于企业管理人员配备:从事船舶管理的公司需依据管理的船舶数量配备相应数量的海务和机务专职人员。具体要求如下:沿海普通货船管理:1-10艘,至少1人;11-20艘,至少2人;以此类推,30艘以上需4人。 内河普通货船管理:类似要求,如1-10艘,至少1人,100艘以上需4人。

2、国内船舶管理业的处罚规定在第五章中详细列出。根据第二十三条,若未经审批擅自从事船舶管理业务,或超出经营范围,将面临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其中违法所得的三倍以下;若无违法所得,罚款额度将定在一万元以下。强制他人选择非指定的船舶管理服务也会受到同样的处罚。

3、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旨在规范市场运营,确保水路运输安全,并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规定明确了其适用范围,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的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及其监管活动。船舶管理业,即船舶管理经营人根据协议,为船舶所有人或承租人、经营人提供一系列服务。

4、法律依据:《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第一条 为规范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维护船舶管理市场秩序,保障水路运输安全,促进水路运输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和监督管理活动。

5、”第三十六条改为第三十五条,修改为:“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拒绝海事管理机构现场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条文序号和个别文字作相应调整。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6、制定本规定。………。第六章 附 则………。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2009年4月20日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5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规定》和2009年1月5日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号发布的《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同时废止。

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的资质条件

从事船舶运输的有关从业人员也需满足特定条件。企业船舶运输管理人员中至少半数人员应持有交通部认可机构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学历。个体经营者应获得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认可机构颁发的培训证书。企业海务、机务管理人员需持有与所经营船舶种类相对应的不低于大副、大管轮的适任证书。

申请经营沿海、内河客船运输的,应具有3年以上相应海上、内河货船运输经历;申请经营沿海、内河客滚运输的,应具有3年以上相应沿海、内河客船运输经历;申请经营液货危险品船运输的,应具有3年以上相应海上、内河普通货船、客船运输经历。

资质要求方面,规定明确了经营者应具备的条件,如注册资本、人员配置、船舶数量和种类、安全管理体系等,以确保其具备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承担运输任务。技术标准方面,则对船舶的建造、维护和更新提出了具体要求,以确保船舶的安全性能和适航性。安全管理是《规定》中的重点内容之一。

拥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设施。建立并运行符合国家规定的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遵守所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其他相关规定。申请经营船舶管理业务时,企业需提交详细材料,包括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信息证明、公司章程、办公场所证明、管理人员配备及资质证明等,并确保所有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

经营国内船舶运输的企业和个人,应依照本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经营资质,并在核定的经营资质范围内从事国内船舶运输经营活动。各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对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实施管理,并可委托其设置的航运管理机构负责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的具体工作。

《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国内船舶运输市场的经营行为,确保船舶运输的安全、高效和有序进行。具体内容包括了对船舶运输经营者的资质要求、船舶的技术标准、安全管理、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

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第二章明确指出,经营船舶运输的企业需要满足一系列资质条件。首先,除内河普通货船运输外,所有经营船舶运输的公司都必须拥有企业法人资格。在设立客运、液货危险品船运输企业时,至少要有一名持股25%以上的股东具备3年以上的相应船舶种类的海船或河船运输经历。

申请经营船舶运输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省际水路运输企业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向交通主管部门提交本规定规定的申报材料。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核实申报材料中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本规定规定的经营资质条件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审查,并逐级转报有审批权的交通主管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