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客运船舶签证管理办法(内河船舶签证操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4-06-06阅读次数:50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进出港签证办法对签证条件如何规定

第四条 外国籍船舶,港、澳地区船舶(含港、澳流动渔船)及台湾省渔船,进出渔港应遵守我国现行有关规定,并应向渔港监督机关报告。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监督机构负责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工作。第二章 签证办法第六条 船舶进港后至出港前,应向渔港监督机关办理进出港签证手续,并接受安全检查。

港务监督(含港航监督,下同)机构及其设置的签证站点负责实施本规则。第四条 港务监督及其签证站点的设置原则及有关工作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统一规定。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五条 船舶进、出港或在港内航行、作业,均应向港务监督或其设置的签证站点办理签证。

本条第一款第(一)、(三)、(五)项船舶签证统称出港签证,申请人应当在船舶开航前24小时内办理。本条第一款第(二)、(四)、(六)项船舶签证统称进港签证,申请人应当在船舶抵达后24小时内办理。船舶抵达前24小时内已经向拟抵达地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情况的,进港签证可以与出港签证合并办理。

进出湘江船舶需要签证么?

船舶在港停留48小时内,进出港可以一起签证。如在港停留时间超出签证有效期,应该重新办理船舶签证。

第二条 凡进出渔港(含综合性港口内的渔业港区、水域、锚地)的中国籍船舶均需办理进出港签证。第三条 下列船舶可免于签证:(一)在执行公务时的军事、公安、边防、海关、海监、渔政船等国家公务船;(二)体育运动船;(三)经渔港监督机关批准免予签证的其他船舶。

船舶签证是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为取 得合法航行资格而必须办理的进出港口手续,是海事管理机构对进出港口中国籍船舶施行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之一。(由于国家简政放权工作的深入推进,船舶签证将于近期取消。

装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及油轮进港后应立即办理进港签证,出港时仍需办理出港签证。第七条 在港内航行和作业的各类船舶,实行定期签证。对来往于港口与港口附近作业点的船舶,内河定线客船、在同一港务监督管辖范围内或在两个港务监督管辖范围之间从事定线短途运输及作业的船舶,可以申请办理定期签证。

对依法不需要申请或不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在签证簿签证栏内签注意见,填写海事行政执法证编号、海事管理机构代码、日期、加盖船舶签证专用章,交申请人,并告知不需要申请或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并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我对这个问题知道一点,供参考:国内的船到每一个国内的港口都要进行签证,是海事局规定的,主要是提高船舶的安全:船员配备合适,货物装载安全,船舶各项设备包括船自己本身都在正常好使用范围内签证通过了,才可以靠岸作业。离港前也要进行签证,通过了,才可离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办法

1、第四条 外国籍船舶,港、澳地区船舶(含港、澳流动渔船)及台湾省渔船,进出渔港应遵守我国现行有关规定,并应向渔港监督机关报告。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监督机构负责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工作。第二章 签证办法第六条 船舶进港后至出港前,应向渔港监督机关办理进出港签证手续,并接受安全检查。

2、第十二条 渔业船舶在向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申请船舶登记,并取得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或者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第十三条 渔业船舶必须经船舶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取得船舶技术证书,并领取渔港监督管理机关签发的渔业船舶航行签证簿后,方可从事渔业生产。

3、主要法律依据,对现场进行摄像,属于情节复杂或者本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重大海洋违法案件的、122度55分:(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办法》第13条,把海洋行政处罚决定书留在负责收件的人或者被处罚人的住所,按照规章 规定和职责权限确定管辖。 8。

船舶签证的国内航行船舶进港签证业务流程

第二章 签证办法第六条 船舶进港后至出港前,应向渔港监督机关办理进出港签证手续,并接受安全检查。签证工作一般实行进出港一次签证。渔业船舶若临时改变作业性质,出港时仍需办理出港签证。

直接用手机通过互联网远程登录海事船舶进出港报告服务网或手机APP客户端,办理进出港报告就可以。

一)海事声明、延伸海事声明;(二)海事报告;(三)与船舶有关的其他海事文书。 第五条本办法中有关用语的含义: (一)“海事签证”是指签证机关应船方申请办理海事签证时,对在第四条所列文书的内容进行初步核查,签注“准予备查”以证明船方确向签证机关申报过有关海事的公证性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