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的彭大成律师
彭大成,男,汉族,广州执业律师,现任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执业证号:14401200510137762。他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及广州律师协会会员,以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对广东地区法律的深入理解而知名。
彭大成律师是广东著名法律专家律师,执业于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彭大成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学历研究生,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律师协会会员。彭大成律师现执业于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来,为当事人成功代理了数千宗民事、经济、刑事、行政纠纷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深谙广东地区各级法院判例和诉讼程序,具备娴熟的律师执业技巧。
秦大海律师:船员在船上工作发生工伤,属于海事法院专属管辖吗?_百度...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秦大海律师解本案为船员劳动合同纠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应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行使管辖权,该法律关系的确认不涉及上船服务,与船舶优先权无关,非海事法院专属管辖。
关于海事行政案件有何规定
关于海事行政案件有何规定?律师解海事行政执法是指海事主管部门和执法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者对其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情况直接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行为。
海事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前述行政机关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不在海事法院管辖区域内的,由行政执法行为实施地海事法院管辖。
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需要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事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对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裁量时,应当按照《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基准表》)执行。
海事执行案件。主要就是申请执行海事法院及其上诉审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就海事请求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的案件。其他还有申请执行海事仲裁裁决书、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与船舶和船舶营运有关的公证债权文书等相关案件。(二)狭义的海事案件。一般单指海事侵权纠纷案件,最简单明了的,如船舶碰撞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