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停泊期间管理(船舶停泊的定义)
发布时间:2024-08-15阅读次数:10

船舶防污染技术论文

随着全球商船总吨位和数量的不断增加,海洋环境面临的船舶污染压力日益严峻。本文旨在探讨船舶防污染技术,以期为海洋环境保护作出贡献。 船舶污染可分为操作性污染和事故性污染。操作性污染主要源于船舶运营过程中的有意或无意排放,而事故性污染则主要指海上交通事故所致的污染。

一)海洋污染 海洋污染物绝大部分于陆地上的生产过程。海岸活动,例如倾倒废物和港口工程建设等,也向沿岸海域排入污染物。污染物进入海洋,污染海洋环境,危害海洋生物,甚至危及人类的健康。工业生产过程中排出的废弃物是海洋污染物的主要来源,它们集中在大型港口和工业城市附近。

船舶日常安全管理论文篇一 船舶电气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 摘要:船舶电气设备的良好技术状态是港口航道建设单位施工船舶正常运行的根本保障。本文结合自身工作 经验 ,从电气管理和设备故障检修方面,简述在平时船舶电气管理和设备维护保养上应遵循的原则和掌握的 方法 ,为以后的管理维修提供相关的借鉴经验。

船舶在什么区域航行停泊作业时还是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其请求提供相应的安...

1、船舶在定线区、交通管制区或者通航船舶密集航行停泊作业时,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其请求提供相应的安全信息。海洋工程、海岸工程的建设单位、所有人或者经营人需要设置、撤除专用航标,移动专用航标位置或者改变航标灯光、功率等的,应当报经海事管理机构同意。

2、第十四条 船舶在VTS区域内航行、停泊和作业时,应在规定的甚高频通讯频道上正常守听,并应接受VTS中心的询问。第十五条 在VTS区域内航行的船舶和船队的队形及尺度等技术参数均应符合交通部和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第四章 船舶交通服务第十六条 各VTS中心根据其现有功能应为船舶提供相应服务。

3、海上航行船舶应当在其船舶检验证书载明的航区内航行停泊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船舶应当在其船舶检验证书载明的航区内航行、停泊、作业。船舶航行、停泊、作业时,应当遵守相关航行规则,按照有关规定显示信号、悬挂标志,保持足够的富余水深。

船上人员,有什么职位,比如船长,大副?

船长:负责全船的管理和驾驶工作。 大副:管理甲板日常工作,负责货物配载和运输管理。 二副:执行驾驶任务,管理驾驶设备技术,负责航海图书资料。 三副:负责船舶航行、停泊期间的技术管理,包括救生和消防设备。 水手长:领导水手进行甲板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甲板部(驾驶部):船长、大副、二副、三副、水手长、木工、水手、舵工。轮机部或举: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电机员、机匠长、机匠。事务部:管事(事务长)、大厨、服务员、船医。船员,是指包括船长在内的船上一切任职人员。

大副:主持甲板日常工作,协助船长做好安全生产和船舶航行,担任航行值班;主管货物装卸、运输和甲板部的保养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甲板部各项工作计划;负责编制货物积载计划、维护保养计划;主持安全月活动和相关安全工作。轮机长:是全船机械、电力、电气设备的技术总负责人。

船舶安全管理体系中的值班和值班期间什么意思

1、船舶安全管理体系中的值班和值班期间指的是船上工作人员在停泊或航行中执行的值班制度。在船舶安全管理体系中,值班是指在特定时间内,负责监控和管理船舶运营过程中的安全和相关事务的工作人员。值班人员会轮流担任,以确保船舶在任何时候都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2、通过这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交通运输部明确了船员的职责范围,规定了值班制度,旨在提升船员的工作效率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旨在为我国海船业建立一个严谨且高效的值班管理体系,从而保障海上交通的安全和顺畅。

3、值班期间是船员的代表,应熟悉并履行值班制度以及航行安全、技术操作方面的规章。 航行、描泊期间值守时间:按体系文件要求。 及时收取和阅读气象报告、航行警告及其他电文,重要信息及时报告船长。 值班时,应监督并指导值班水手的工作。

船舶锚泊未值班海事如何处罚?

1、对船长或设施主要负责人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并给予扣留船员适任证书6个月至24个月直至吊销船员适任证书的处罚。

2、亲,您好!三千吨至五千吨油轮锚泊值班规定船舶应在海事管理机构指定或划定的锚地、停泊区内停泊,不得在主航道以及桥区、叉河口等水域锚泊;船舶锚泊期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不得妨碍他船的正常航行。船舶停航前,应对船舶及其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重要机器、设备随时可用。

3、港口行政管理部门需提前通知海事机构特定船舶的靠离泊计划,船舶在港期间应保证足够的值班人员,恶劣天气或紧急情况下需全员在岗并采取应急措施。船舶应根据自身条件在指定锚地锚泊,禁止在禁锚区抛锚,过驳作业需经海事机构和港口管理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