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砂船舶管理职责(采砂船作业方案)
发布时间:2024-08-10阅读次数:45

池州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本条例所称河道采砂,是指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开采砂石、取土等活动。长江干流河道池州段采砂及其管理活动,按照《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第三条 河道砂石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方式侵占或者破坏河道砂石资源。

其次,河道采砂管理方面,长江干流池州段贵池区域内的采砂活动需遵循国务院《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内河河道采砂管理中,区水务局负责防洪、河势稳定和堤防安全,区国土分局负责砂石资源的合理开发,区交通运输局关注通航安全。内河采砂的执法监管由区河砂管理办公室执行。

池州市贵池区水务局的领导班子分工如下:鲍晓龙,党组书记兼局长,全面负责水务局的各项工作。他主要负责党务、党风廉政建设、防汛抗旱和水利设施的建设,同时管理财务科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郑权,党组副书记兼副局长,主要负责长江河道采砂、平安建设(法制教育)以及招商引资。

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

1、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和通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境内河道(长江除外)内从事开采砂石及其管理活动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2、河道采砂管理应当遵循生态优先、科学规划、严格控制、规范开采、依法监管的原则。第四条 河道采砂管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3、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省境内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和监督检查,维护长江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和航运安全,根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境内长江河道从事开采砂石(以下简称长江采砂)及其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4、采砂必须按批准机关规定的地点和作业方式进行,并按河道管理权限,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河道专门管理机关交纳采砂管理费。但是,凡采砂用于堤防岁修、整险加固、防汛抢险的,禁止收取采砂管理费,亦不准从工程款项中提取。

河道采砂许可证哪个部门办理

河道采砂许可证由沿江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放。属于省际边界重点河段的,经有关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由长江水利委员会审批发放;涉及航道的,审批发放前应当征求长江航务管理局和长江海事机构的意见。省际边界重点河段的范围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划定。

相关部门就会审批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合法从事采砂;主要行洪河道的河道采砂许可证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一般行洪河道的采砂许可证由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审批。

法律分析: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逐级报送审查,报审请示文应包含对采砂项目合法性、真实性审查及现场踏勘等有关情况的说明。在长江河道采砂及其他河流保留区采砂应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在其他河流可采区采砂应提交年度采砂实施方案。

根据我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如设立矿山企业,开采河沙的,需要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向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国家实施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制定。若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可能影响河势稳定或危及堤防安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划定禁采区和规定禁采期,并向社会公告。

报废采砂船拆解需要哪些手续?

一)根据部拆船办的委托,组织船方和拆船厂签订拆解合同,办理废旧船交接。(二)落实上交材料分配计划,参加订货会议,组织供需双方签订供货合同并协助厂方发运材料。对自拆船舶,负责与船方或拆船厂签订上交材料合同;对非自拆船舶,负责与拆船厂签订全部返材合同、明确向船方和交通部提供返材的数量。

工商营业执照;采沙(矿)经营许可证;环保审批。

开沙场需要办理的手续证件就是开办砂石生产线的关键点,只有保证合法生产,才有可能避免后期出现强制关闭或罚款的情况。

办一个洗沙场需要持有营业执照和排污许可证。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 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

申请采沙的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采沙(矿)经营许可证;环保审批。应准备下列文件手续: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件;采砂申请人员基本情况:包括:申请人、职业卫生负责人身份证号和安全培训资格证号,技术负责人情况。

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2012修正)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保障防洪、供水和航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的河道采砂及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河道管理,确保防洪、供水和航运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制定,于2005年1月1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于2012年进行了修正。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河道采砂活动。

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的相关法规有所更新。在2012年7月26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第三十五次会议上通过了一项重要的决定——《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决定》。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旨在加强河道采砂的管理。以下是主要修改内容:新增职责划分:各部门如国土资源、公安、交通、航道、海事、海洋与渔业等,根据各自职责,负责河道采砂的管理工作。明确砂权归属:河砂归属国家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采砂。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保障防洪、供水、水工程和航运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所列项目就包括了“水利工程(含江河整治)”,我认为河道采砂、疏河清淤应该属于江河整治的范畴,这些项目也必须编制环评文件向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报审。但是《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采石采砂许可证程序

如果从事长江采砂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想要申请采砂许可证应当向沿江市、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长江水利委员会或者沿江省、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条例的规定,审批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

经审查同意后,发给《采矿许可证》,并持证分别到规划、土地、安全、工商行政、税务等部门依法办理手续后,方可开采。第三条 凡使用爆破药品爆破开采者,必须持《开采许可证》,到所在区公安部门办理爆破器材的购买、储存和使用审批手续。

一)申请在闽江下游河道采砂的,由福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申请在其他河道采矿的,由所在地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第八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河道采砂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决定批准的,发给采砂许可证;决定不批准的,书面告知申请人。

营业执照及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2)河道采砂设备和相应技术人员的有关证明文件。(3)河道采砂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4)与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达成的协议。材料齐全,手续合法,相关部门就会审批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就可以合法从事采砂。

市、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需与相关部门合作,根据防洪和航运安全等因素制定采砂规划,划分许可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并公告相关规定。汛期可能实施禁采期。采砂活动须持有《河道采砂许可证》和其他相关许可,并在规定范围内进行。未经许可的非法采砂将受到严厉处罚,包括罚款和没收设备。